又一村。

自己的私人日记写了不少,网络日志也写了一样很多。我似乎是一个喜欢用文字来体验真诚交流的人,无论是与自己还是他人。 为什么这么讲。因为毕竟人们觉得口说无凭。“谁知道你说的哪句真哪句假?”回头若是反悔了怎么办,还是白纸黑字来的实在,必要时还能拿来做对证。想想可笑,难道本人就这样“不可信任”吗?还是人们真的不相信自己的耳朵?不是不信,是不敢相信吧。怕什么,怕被人耍?若真要耍你,玩你,区区白纸黑字就行了吗?诅咒毒誓就管用吗?不是说人们愚笨天真,只是觉得大家太脆弱或者太坚强。脆弱,人与人的信任。不论谁 与谁,甚至至亲,连着皮肉,连着血脉。坚强,自我的膨胀,哼,还不是一样。 前些日子看了好友极力推荐的电影《大鱼》。看过之后才知道真正是相见恨晚啊。一下子,积郁了好久的委屈感觉全都释放了出来。 父亲给孩子讲了一辈子自己的经历,可悲的却是孩子拒绝相信这一切,直到父亲快要死去,剩下历历在目的。。。 悲剧。至少是孩子的。 我无疑是处在父亲的角色,亦是可悲的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我说过的话就很少有人相信了。误解,为我所说的,也是为我所信仰的。 人们为什么不能谦虚点呢?为着自己仅存的那点儿虚假的自尊?沉浸在自娱自乐中吧,这样我们谁也不会侵犯谁了。 写的这样晦涩难懂,不如一言以蔽之,真诚如我所写,亦 如我所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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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69 · 12月 15, 2007 · 未分类 · 4 comments · Tags: